太康县王集乡焦堂行政村支部书记王在伦被开除党籍
日前,太康县纪委监委对王集乡焦堂行政村支部书记王在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审查,王在伦存在以下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王在伦身为党员干部,利用担任支部书记的便利条件,贪污焦堂行政村办公经费、“普九”债务清偿款、S326省道占地补偿款和农村低保金,共计87199.4元,涉嫌贪污犯罪。
王在伦身为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2016)、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在伦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来源:太康县纪委监委
“老财迷被逮起来了!”前不久,河南省太康县王集乡焦堂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在伦因涉嫌贪污罪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的消息传来,村民奔走相告。今年上半年,太康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入驻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焦堂村。
“我儿子已经去世几年了,为啥还公示他吃低保、领残疾人补贴?”村民孙某荣看着公示栏很气愤。“我曾多次为儿子申请低保,但一直没有结果。有人用我死去儿子的名义骗取国家资金。”孙某荣说。经过调查,王在伦冒领补贴资金的问题浮出了水面。孙某荣儿子患有先天性智障,2014年7月不幸离世。12月,王在伦以为其子办理死亡补贴为由,向孙某荣索要了其子的身份证、残疾证、照片、户口本和直补折子。“当时我也没多想,觉得他在帮我,就都给了他。”孙某荣回忆道。2015年1月,王在伦又以死者名义向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了残疾人补贴和低保。之后,王在伦将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退还孙某荣,直补折子由王在伦私存,并告知事未办成。截至2019年6月,王在伦利用孙某荣的信任共骗取残疾人补贴和低保金6690元用于个人开支。随着走访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王在伦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在伦作为村里一把手,只要有机可乘、有空可钻,他都要利用手中的权力捞一把。”村民们对此怨声载道。之前,S326省道拓宽改造,途经焦堂村,共征用该村44.506亩土地。2008年起,土地补偿款由王在伦负责从乡财政所领取后发放。在兑现补偿款的过程中,动了歪心思的王在伦,用家人和自己的名字,虚报占地面积,冒领土地补偿款。2020年5月9日,王在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之后,太康县纪委监委通过印发案例通报、组织庭审现场旁听、制作廉政专题片等方式,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同时,围绕该案暴露出的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暗箱操作等“微腐败”问题,积极建立基层权力清单化、履职程序化、监督科技化、问责常态化的体系,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程序履行无任性、监督之内无盲区、追责问责无特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