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一把手”监督方面积极探索,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日常监督等方式,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立足职能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5月11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央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
而早在今年2月,河南省纪委六次全会就把该项工作作为重要改革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当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对2019年以来新提拔重用的40名正厅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现场播放了警示教育片和忏悔书,与会干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要算好‘利益账’,坚持正确的利益原则,算好‘法纪账’,坚持法纪原则,算好‘良心账’,坚持良知原则,切实做到用权讲管德、交往有原则。”谈话会上,曲孝丽语重心长地向与会领导干部发出廉洁从政提醒,并提出殷切希望和要求。
一个班子战斗力强不强,“一把手”很关键。今年以来,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一把手”监督方面积极探索,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日常监督等方式,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是河南纪检监察机关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迈出的坚实一步。
今年3月至5月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围绕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入安阳、三门峡、洛阳、水利厅等地和部门调研,与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2019年以来新提拔重用的77名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145名省管企业高校副厅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走深走实。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综合运用日常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警示约谈等方式,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濮阳市纪委监委聚焦上级监督“远”的问题,探索开展上级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书记政治监督谈话,规范“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等内容,增强下一级党委书记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政治自觉。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离不开制度的刚性约束。
信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信阳市关于深化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从权限清单管理、选人用人实名推荐、违规干预记录、完善约谈提醒、加强廉政教育等十个方面提出明确措施,同时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沟通、“一把手”末位表态、“一把手”约谈提醒、“一把手”精准画像等制度,通过制度集群让“一把手”监督有章可循。
郑州市二七区推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服务)采购工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滑县纪委监委建设智慧监督平台,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行分解,通过任务内容量化规范、任务清单线上交办、任务进度在线可视、任务质量及时评判,压实“一把手”责任,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谁来干、怎么干、干什么”的问题。
如何解决好同级监督偏软问题,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又一关键所在。
洛阳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各级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将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同职级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明确现场监督、提醒监督、专项监督、备案监督、报告监督等5类23条监督措施,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程序化、有效化。
安阳市北关区纪委监委创新方式,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同级党委“一把手”、其他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发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函”。同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整改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升同级监督质效。
禹州市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一提示一抄报一专报”制度,对发现的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所分管部门(单位)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廉政风险等问题,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履责提示,并抄报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建立并用好季度分析常规专报和重大事项专项专报制度,为市委制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制造对立面。在明责加压的同时,也要注重倾听‘一把手’心声,掌握其思想状态,为其履职尽责撑腰鼓劲,形成干事创业、争先出彩的良好氛围。”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侯春跃 张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