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穰东镇一位退伍老兵在网上反映自家老宅被强拆,请求主持公道一文发表后,穰东镇政府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调查此事。
(未拆前的老屋)
2018年,国家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一系列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相继落地,对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保障让广大退役军人感受到了满满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发生这样的事情与中央、省、市对于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明显背向而驰,实属不该。
调查人员在邓州市穰东镇翟庄村了解到,事实与网传的不一样。据该村村民范某介绍:“刘振奇今年82岁,原籍在邓州市穰东镇翟庄村三组,1960年应征入伍,1968年退伍后,在翟庄村三组修建房屋3间。1970年,南召县云阳钢铁厂建厂,刘振奇被安排到云阳钢铁厂工作。1978年,刘振奇将全家户口迁至南召,并定居于南召,40多年来,刘振奇的老房子一直在空着。”
刘振奇原房屋的邻居王某说:“刘振奇全家定居于南召后,常年不归,该处房屋一直无人居住,房屋年复一年的日晒雨淋,年久失修,逐渐成为险房。2020年3月,翟庄村开展空心村治理,需要拆除该处险房,村干部多方联系刘振奇,由于未联系上其本人,一直也未拆除。2020年6、7月份,降雨量较大,该处房屋两次倒塌,其中一面土墙倒在我的墙上,我当时只怕那个土墙将我的房子压倒。”
“我原来每天出入都要路过那个塌房子,有半截墙歪着,危险得很,走路的时候就只害怕墙突然塌了。”路过村民王某某说道。
据了解,2020年11月,邓州市人居环境检查组到该村检查时,发现该处残垣断壁,认为安全隐患很大,责成镇村两级立即拆除,消除隐患。翟庄村因此在未联系到刘振奇的情况下,将该处残垣断壁拆除,消除了隐患。
在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出具了一份国家土地主管部门下发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该文件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穰东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多次尝试与刘振奇本人联系,但一直未联系上,经过走访了解,该事件的大概轮廓已很清楚,翟庄村拆除残垣断壁应是从群众出发,为群众着想主动作为,而不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乱作为。关于宅基地是否收回问题,村里还未回应。
穰东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想办法联系刘振奇或亲属,妥善处理此事,不会让退伍老兵寒心。(张彤 胡松波)